一、關於基隆市公共汽車管理處處長雙包案問題,抑係基隆市政府不對;二、關於公路的問題從基隆經新二坑至瑞芳,這條公路路面之舖修,到現在還沒做,影響交通很大,列入舖修路面之配合款,由於臺北縣政府沒配合款,依目前各縣市財政的情形觀之,在縣市將永遠無法撥出這筆配合款;三、關於鐵路的問題,鐵路平交道,經過幾年尚沒有辦法解決,三為汐止中學傍邊的平交道問題,目前在此三個地方交通是相當重要而繁多,且常發生車禍,對於平交道之建設,且分為好幾種,以平交道言,因平交道屬於三、四級的,必須由地方籌一半的配合款;四、關於麥克阿瑟公路與北基二路問題,自麥克阿瑟公路開通以後到現在,交通量有無統計,麥克阿瑟公路與北基公路的交通量是否作比較,公路雖然完成,但交通量相當少,必須趕快將北基一路與北基二路的交通量作一比較,以求問題獲得瞭解,收費並不反對,但為收費而使麥克阿瑟公路原來的目的和效果,無法收到;五、公路局的駕駛員,應多加管理與注意,促進交通安全問題;基隆公車處長,曾經由基隆市政府報上,但省政府不准,後來省政府派公路局中的人員接任,不為基隆市政府所接受,因此發生雙包案;省政府交通處認為個人資格不合,另外派一個人下去的命令發表。